党史事件
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13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能力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处于多发易发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法制观念,更有力的工作举措,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任务和工作特殊性,切实站在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任用、提拔、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认真落实监察局长担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的制度和监察局长列席本级政府重要的常务会议的制度。适应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新进工作人员的准入制度由市纪委监察局商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县、乡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的长效培训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理解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在政治上关心爱护、生活上帮助鼓励。对在反腐败斗争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提拔重用。
三、加大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保障力度
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不足、经费不够、装备滞后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增加纪检监察人员编制。为了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市、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专门的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级新增编制5人,县级新增编制3人);乡镇(办事处)根据人口多少配备3至5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万人以下的配3名,3万人以上的配4至5名);乡镇(办事处)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按副科级干部配备;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结合实际将乡镇(办事处)纪委、县市区直纪检组(纪委)设立若干个办案协作区,成立纪工委,整合办案力量,加强办案工作。市和县市区、乡镇纪委新增编制,从市或县市区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现有行政编制不足的,从现有事业编制中解决。
(二)增加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预算经费。各级政府要将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经费,按不低于政法机关预算标准执行,办案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市级不少于500万元,县级不少于100万元。办案中收缴的违纪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加强办案装备和办案场所建设。为了提升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确保办案安全,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和办案场所建设。市财政安排专款用于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要为市、县纪委案件查办部门配备办案车辆,列入经费预算和车辆管理编制。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办案装备和办案点建设。乡镇(办事处)纪委要配备专用办案车辆和电脑等设备。
四、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
各级纪委要发挥党委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党委提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协助抓好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承担好责任、履行好职责、落实好任务,形成反腐败合力。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大力推进政府机关的勤政廉政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作用,将是否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各尽其职,坚持把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