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7 党史研究室 阅读次数:0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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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8年(1919年),吴庆桐委杜子极任南阳县知事。吴离宛后,镇守使李治云又委王嗣旦继任。杜、王任职期间,贪赃枉法,敲诈勒索,恣意征收各种名目的附加税捐,甚至学生入学志愿书、毕业证也要加贴印花,故民间流传:“前头走个肚子饥,后头来个王八旦”。民国9年(1920年)秋,有人在南阳东关泰山庙明远顶为杜子极立了一块劣政碑,上刻一人手拿元宝,文中有“南阳天高三尺,地低三尺”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