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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

发布时间:2023-01-19 党史研究室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1-19

雷锋精神

内涵

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象征。周恩来同志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1.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

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是雷锋精神的精髓。雷锋一心向着党,他把党比作母亲,把自己的生命看成是属于党和人民的,无论遇到怎样艰难复杂的情况,都“坚决听党的话,一辈子跟党走”,“为了党,愿洒尽鲜血,永不变心”,“对敌人要狠,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对党、对人民要忠诚老实,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这是雷锋给我们留下的名言。

2.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

雷锋是一个实干家,是一个勇于探索的创造者,他总是把实现崇高的理想落实到本职工作中,说到做到,表里如一。他坚持理想与现实相一致,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甘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自己政治上要求严格,自觉经受思想锻炼,逐步成长为一名具有高度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修养的共产主义战士。

3.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

雷锋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在他看来,“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正像细胞和人的整个身体关系一样。当人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身上的细胞不可避免也要受到损害。同样的,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也依赖于祖国的繁荣,如果损害了祖国的利益,我们每个人就得不到幸福!”正因为如此,雷锋时时处处都以党、人民和祖国的利益为重,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做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4.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雷锋人生观最光彩夺目的是,他正确地解决了“为谁活着,怎样做人”的问题。他把“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作为自己的信条,“时刻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牺牲个人的一切,直至生命”。在这样的人生观指导下,雷锋始终保持着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革命干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生命践行了为共产主义事业毕生奉献的誓言。

成因

雷锋,1940年12月18日生于湖南望城县一个贫农家庭。7岁就成了孤儿,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被送入学校读书。1956年高小毕业后,在乡人民政府和中共望城县委会当通讯员和公务员,被评为模范工作者。1957年2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后参加根治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等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

1960年1月,雷锋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入工程兵运输连。他立下誓言:“我要坚决做到头可断、血可流,在敌人面前决不屈服、投降……把我可爱的青春献给祖国最壮丽的事业。”入伍后,他刻苦学习毛泽东的著作,努力改造世界观,苦练杀敌本领,以强烈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觉地为党分忧,经常想到国家和集体,克己奉公,把自己积存的钱全部支援人民公社和灾区人民。他在日记中写道:“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

1960年11月8日,雷锋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升任班长。雷锋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想方设法为党多做工作,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做好事,助人为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入伍不到三年,荣立二等功一次,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并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人大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他把自己宝贵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和情操,必将不断被发扬光大。

1963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命名其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同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周恩来总理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从此,全国广泛开展了学习雷锋的群众运动,涌现出成千上万个雷锋式的先进人物,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在神州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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