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南召县举行首场学习贯彻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下基层活动

南召县举行首场学习贯彻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下基层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01 南召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4-01

3月29日,经中共南召县委批准,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驻南召县定点帮扶工作组指导、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组织的南召县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下基层首场活动走进云阳镇。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挂职副县长郝鹏飞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更好开展基层党史学习教育》为题作了宣讲报告。云阳镇党委书记刘学贵主持报告会,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任石胜钱、中研院驻城郊乡东庄村第一书记曲鹏出席报告会。云阳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县政府办公室有关干部,中研院驻南召县锻炼干部高晓文、陈越、孙婷、秦路平、马嘉婕、刘鑫等120余人参加报告会。

石胜钱传达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和南召县委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意见,强调乡镇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

郝鹏飞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显著特点、如何在基层更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他指出,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历史和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高度重视,为《条例》的制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郝鹏飞强调,基层党组织要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探索适合基层党员干部的喜闻乐见的学习方式,创造性地把《条例》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查内容。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这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南召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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