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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洒豫西王舟平

血洒豫西王舟平

发布时间:2024-06-10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6-10

血洒豫西王舟平

       王舟平,1913年5月生,今宛城区黄台岗镇王庄村人。1931年,在开封参加旅汴同学筹备委员会和同乡会。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刘宋营支部组织委员、中共南阳县委委员等职。他积极在青年和农民中传播革命思想,发展党员。

       他的革命活动,引起了当地地主的仇恨和本家伯父的训骂。他理直气壮地说:“我自有主张,决不让家人受牵连.”之后,不顾家庭的阻拦,奔波于内乡、南阳等县之间,积极开展党的工作。
        1937年4月,王舟平离开家乡,到北平与中共北方局取得联系,汇报了南阳的工作后,被派到友军孙殿英部做统战工作。1937年10月,党组织在孙部秘密建立中共特别支部,王舟平任组织委员。在统战工作中,他按照党的指示,帮助友军扩大和巩固抗日力量。1940年1月,任中共临鲁地委书记兼鲁山县委书记。1941年6月,国民党发动反共高潮,省委通知王舟平撤退到延安,进入中央党校学习。
        1944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建立河南区党委和河南军区,并组建河南人民抗日军。11月7日,王舟平跟随区党委副书记刘子久从延安出发,与韩钧司令员带领的晋西北八分区六支队会合,沿太行山南下,向豫西沦陷区挺进,12月到达豫西。1945年1月,王舟平任新改编的独立第七旅政委兼渑池县委书记。当工作刚刚打开局面,取得初步成绩的时候,七旅旅长上官子平在国民党特务的策反下,于5月26日晚趁军分区司令部兵力空虚之机,发动了时称“豫西事变”的叛乱。王舟平等被叛军逮捕。匪徒以押送省府为名,在行至耿村北沟沿处,将王舟平杀害,时年32岁。
        新中国成立后,王舟平被追认为烈士。2015年8月,王舟平被授予“全国第二批著名抗日英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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